買屋頂樓漏水真的是蠻常見的又麻煩的問題
所以如果是買屋買頂樓的交屋前一定要多至現場觀看
也要去瞭解建商對頂樓的防水施做措施
尤其在下雨時及下雨後一定要跑得更勤一點
買屋正值梅雨及颱風季節也是最適合檢驗是否會漏水的時機
當然買屋除了頂樓漏水問題牆壁也有可能會發生滲水問題
這些都是看房子的觀察重點
基本上現今的技術如發現買屋漏水問題幾乎都是有辦法可以解決的
買屋交屋前一直到一年保固的期限內有問題都是可以請建商來處理
最令人擔心的是買屋建商對問題的處理態度
有的刻意拖延、有的認為無關緊要甚至買屋前一個樣買屋後一個樣的建商大有人在
所以買屋挑選知名負責任的建商應該是會比擔心漏水問題來的重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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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1日 星期三
買屋問題怎樣的華廈轉手後會賺錢
買屋買華廈希望買屋轉手後要賺錢,是要看買屋區域而定,所以買屋買華廈要選擇地段。
華廈在好的地段未來仍有增值空間,就像當初我朋友買屋買在台中市七期的一棟華廈當初預售價一坪14萬,如今才轉眼間他一坪30萬脫手,等於一坪多了好幾萬,而且又是大坪數的華廈80坪等於轉眼間賺了幾百萬。
買屋小家庭住透天厝,其實是看你們在房貸上無壓力下,需求上的區別...
透天別墅與華廈各有利弊,看自己的買屋考量在哪裡!
而南區目前的話是還沒有什麼重大建設,所以會漲或會跌仍是未知。如果華廈要買有增值空間的,請注意跟著重大建設跑就是了。像七期與中科為什麼增值這麼多,因為台中市的重大建設重心都往那邊移動,所以未來性當然很看好。
華廈在好的地段未來仍有增值空間,就像當初我朋友買屋買在台中市七期的一棟華廈當初預售價一坪14萬,如今才轉眼間他一坪30萬脫手,等於一坪多了好幾萬,而且又是大坪數的華廈80坪等於轉眼間賺了幾百萬。
買屋小家庭住透天厝,其實是看你們在房貸上無壓力下,需求上的區別...
透天別墅與華廈各有利弊,看自己的買屋考量在哪裡!
而南區目前的話是還沒有什麼重大建設,所以會漲或會跌仍是未知。如果華廈要買有增值空間的,請注意跟著重大建設跑就是了。像七期與中科為什麼增值這麼多,因為台中市的重大建設重心都往那邊移動,所以未來性當然很看好。
買屋問題華廈頂樓可以加蓋嗎
下列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建造時應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以下簡稱本府工務局)申請,經核准後始得建造,除第十八款外並應於施工前完成消防設備審查並經竣工勘驗(含消防檢查)合格核發使用許可(憑接水電)後方得使用。(十八)符合下列規定之合法建築物為防漏目的,於平屋頂上建造斜屋頂:
1.限建築物為五樓以下平屋頂,建造逾二十年以上或經依法登記開之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鑑定有漏水之情形,且非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9 條規定應留設屋頂避難平台之建築物。
2. 斜屋頂應以非鋼筋混凝土材料(含鋼骨)及不燃材料建造,四周不得加設壁體或門窗,高度從屋頂平台面起算,屋脊小於一.五公尺,屋簷小於一公尺或原核准使用執照圖樣女兒牆高度加斜屋頂面厚度。
3. 斜屋頂不得突出建築物屋頂女兒牆外緣。但屋頂排水溝及落水管在基地範圍內,且淨深小於三十公分者,不在此限。
4. 屋頂平台面對道路或基地內通路應留設無頂蓋式之避難空間,其面積應大於該戶屋頂面積八分之一,且不小於三公尺X三公尺,與樓梯間出入口間並應留設淨寬度一.二公尺以上之通道。但無樓梯間通達者,得免留設。
5. 申請人應檢附工程圖說、不燃材料證明、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書(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簽證負責)、直下方全部樓層區分所有權人之同意書及相關文件向建築管理處違建查報隊申請,且應於核准後3 個月內施工完竣,並檢附完工照片備查。但已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並向本府完成報備有案者,其同意書應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1.限建築物為五樓以下平屋頂,建造逾二十年以上或經依法登記開之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鑑定有漏水之情形,且非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9 條規定應留設屋頂避難平台之建築物。
2. 斜屋頂應以非鋼筋混凝土材料(含鋼骨)及不燃材料建造,四周不得加設壁體或門窗,高度從屋頂平台面起算,屋脊小於一.五公尺,屋簷小於一公尺或原核准使用執照圖樣女兒牆高度加斜屋頂面厚度。
3. 斜屋頂不得突出建築物屋頂女兒牆外緣。但屋頂排水溝及落水管在基地範圍內,且淨深小於三十公分者,不在此限。
4. 屋頂平台面對道路或基地內通路應留設無頂蓋式之避難空間,其面積應大於該戶屋頂面積八分之一,且不小於三公尺X三公尺,與樓梯間出入口間並應留設淨寬度一.二公尺以上之通道。但無樓梯間通達者,得免留設。
5. 申請人應檢附工程圖說、不燃材料證明、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書(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簽證負責)、直下方全部樓層區分所有權人之同意書及相關文件向建築管理處違建查報隊申請,且應於核准後3 個月內施工完竣,並檢附完工照片備查。但已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並向本府完成報備有案者,其同意書應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買屋貸款,公寓跟華廈的差異
買屋貸款重點就是 銀行債權的維護
同區域同性質的產品買屋 到底是電梯的華廈 還是走樓梯的公寓處分快呢?
銀行所有的風險控管 就是再降低呆帳的機會
所有的條件(利率 成數 寬限期)就是再減少處分時的損失
至於可貸成數買屋貸款是依照您個人的資力買屋貸款並不是看公寓或者華廈
同樣的產品買屋貸款 公寓可能只有200萬的行情 可是10年的華廈或許有300的行情
如果買屋貸款公寓核貸180萬就已經算是9成了吧 華廈的9成卻是270萬 不是嗎?
至於在實務上來說買屋貸款 公寓地段若位於商業集中地區
對於1 2樓的產品 在銀行來說是可以認同貸款7成 甚至8成
至於3 4 5樓 如果為一般自住用 且個人收入穩定無卡債 或者信用瑕疵
買屋貸款8成是OK的
同區域同性質的產品買屋 到底是電梯的華廈 還是走樓梯的公寓處分快呢?
銀行所有的風險控管 就是再降低呆帳的機會
所有的條件(利率 成數 寬限期)就是再減少處分時的損失
至於可貸成數買屋貸款是依照您個人的資力買屋貸款並不是看公寓或者華廈
同樣的產品買屋貸款 公寓可能只有200萬的行情 可是10年的華廈或許有300的行情
如果買屋貸款公寓核貸180萬就已經算是9成了吧 華廈的9成卻是270萬 不是嗎?
至於在實務上來說買屋貸款 公寓地段若位於商業集中地區
對於1 2樓的產品 在銀行來說是可以認同貸款7成 甚至8成
至於3 4 5樓 如果為一般自住用 且個人收入穩定無卡債 或者信用瑕疵
買屋貸款8成是OK的
2011年8月23日 星期二
購屋糾紛多 翟威甯:交屋有瑕疵 拍照存證買屋問題
台中縣政府消保官翟威甯統計發現,十件消費申訴案其中就有三件屬購屋糾紛,提醒消費者簽約時一定要使用公部門頒訂契約,交屋時如發現有瑕疵也務必要拍照存證,並且要逐項點交,以免日後爭議發生。
這一、二年房地產熱,建商推出許多建案,這些建案陸續交屋,但交屋後卻出現不少糾紛,近期就有不少消費者向翟威甯投訴購屋糾紛。
以十月十九日而言,上午先是龍井鄉某透天厝一百六十多戶住戶集體投訴指稱建商涉嫌廣告不實,下午則有大雅鄉某透天厝四十多戶住戶集體投訴指稱花了六百多萬元購買三樓半透天厝,交屋不但一年問題叢生。
包括屋子漏水、公設未點交、建坪縮水等,兩件申訴案內容相似,翟威甯將現場履勘再做後續動作。
翟威甯統計發現,購屋糾紛確實多,十件申訴案購屋糾紛就佔了三件,購屋糾紛比率確實不低,為減少購屋糾紛,確保消費者權益,翟威甯提醒消費者不管是購買成屋、預售屋或中古屋,一定要使用內政部頒定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或公平交易委員會頒定的預售屋買賣契約,公部門頒定的契約內容最完整,交屋時如發現有瑕疵,務必拍照存證,並以存證信函通知建商改善。
另外,點交時務必逐項點交,一一核對是否與合約內容一致,千萬不要委託建商或代銷公司點交,管理委員會成立後也要要求建商提供原始設計圖、水電及結構藍圖等,以利日後維修之用。
翟威甯建議,個人契約如有增修,務必要求建商蓋公司章以示負責,如有增建,對於產權、費用等問題,也要要求建商說清楚,以免事後牽扯不清,衍生糾紛。
這一、二年房地產熱,建商推出許多建案,這些建案陸續交屋,但交屋後卻出現不少糾紛,近期就有不少消費者向翟威甯投訴購屋糾紛。
以十月十九日而言,上午先是龍井鄉某透天厝一百六十多戶住戶集體投訴指稱建商涉嫌廣告不實,下午則有大雅鄉某透天厝四十多戶住戶集體投訴指稱花了六百多萬元購買三樓半透天厝,交屋不但一年問題叢生。
包括屋子漏水、公設未點交、建坪縮水等,兩件申訴案內容相似,翟威甯將現場履勘再做後續動作。
翟威甯統計發現,購屋糾紛確實多,十件申訴案購屋糾紛就佔了三件,購屋糾紛比率確實不低,為減少購屋糾紛,確保消費者權益,翟威甯提醒消費者不管是購買成屋、預售屋或中古屋,一定要使用內政部頒定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或公平交易委員會頒定的預售屋買賣契約,公部門頒定的契約內容最完整,交屋時如發現有瑕疵,務必拍照存證,並以存證信函通知建商改善。
另外,點交時務必逐項點交,一一核對是否與合約內容一致,千萬不要委託建商或代銷公司點交,管理委員會成立後也要要求建商提供原始設計圖、水電及結構藍圖等,以利日後維修之用。
翟威甯建議,個人契約如有增修,務必要求建商蓋公司章以示負責,如有增建,對於產權、費用等問題,也要要求建商說清楚,以免事後牽扯不清,衍生糾紛。
聰明報稅省鈔票!買屋、賣屋、房東、房客四族群節稅妙方
又到了報稅的季節!98年度綜合所得稅的申報時間,將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為止,不動產的交易或出租、承租行為,於綜合所得稅的申報時皆有節稅的方式與空間,納稅義務人除須了解稅法相關規定外,也必須著手準備相關的證明文件,才能於所得稅申報上爭取最有利的節稅空間。
綜合所得稅的各類申報項目之中,與不動產交易相關而可能產生的稅務,大致可以分為四大類:
一、售屋:財產交易所得、財產交易損失、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二、購屋: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三、出租屋:房屋租賃收入;
四、承租屋:房屋租金支出。
以賣房子的屋主而言,最單純的情況是因為售屋產生所得,而最簡單的申報方法,則是以「房屋評定現值」的固定比率計算出售屋所得。舉例來說,該房屋位於台北市,房屋評定現值為100萬元,依財政部公告出售的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為29%,在申報所得時就需填寫財產交易所得為29萬元。
但若是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計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也可以選擇按實際發生的價額申報。所謂「取得成本」是指取得房屋的價金與購入房屋達可使用狀態前一切必要費用,包括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仲介費等,以及在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的利息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至出售前,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非二年內所能耗竭的增置、改良或修繕費,而「移轉費用」則包括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及搬運費等。
也就是說,屋主當初購屋時,付出的相關稅費、仲介費和代書費等,以及購屋之後的裝修費用,加上購屋之前付出的利息,如果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都可以扣抵。
此外,若屋主是以低價賠售,則依據所得稅法規定,財產交易損失可扣抵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如果當年度不夠扣扺,可以之後3年的財產交易所得扣除。所以最好先將買進和賣出的相關文件準備齊全,做為報稅時列報扣除的憑證。
從買房子的納稅義務人來看,在資金運用的槓桿原則下,多數人買房子都會向金融機構貸款。如果購買自用住宅有向金融機構辦理借款,購屋借款利息也可以列舉扣除,每年扣除額最高為30萬。但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並以當年實際支付的該項利息支出,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申報扣除。
舉例來說,小明在去年支出的購屋貸款利息共50萬元,但他在銀行的利息收入有10萬元,在申報購屋借款利息時,需以50萬元減去10萬元,得到餘額40萬元,但是餘額已超過申報額度上限的30萬元,因此只能以30萬元作為申報。
至於去年曾經以小換大、以舊換新的換屋族,在申報所得稅的時候,到底有沒有節稅的招數呢?當民眾同時有購屋及售屋行為時,若購買的房屋價值大於出售房屋,是有機會可以依法申請自綜合所得稅額中扣抵或退還,也就是所謂的「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一項由於涉及買、賣不同角度的交易程序,每每遇到報稅的時候,也是民眾最感到吃力的申報項目。其實只要把握幾個重點原則,便可正確檢視自己是否符合申報條件。
一、不論買進或賣出的兩間房屋皆須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
二、購屋的價格必須高於出售的價格。
三、兩間房屋產權登記的時間必須在二年以內。
四、兩間房屋登記名義人為本人或配偶均可適用,不限於同一人。
低利時代中,越來越多的退休族、頂客族或一般投資客以買屋出租的方式,來賺取穩定的租金報酬,但對於這些包租公或包租婆而言,如何報稅常是頭痛問題,有巢氏房屋表示,房東節稅其實不難,基本上可從下列方向進行:
一、備妥憑證,提高可供扣除額
對租賃所得的申報方式,一種是不需任何證明文件,在申報房屋租賃所得的時候,可以選擇依照財政部公告的計算方式,以全年實收租金的57%(扣除43%必要費用);另一種是採列舉扣除方式,即對因租賃而發生合理、必要損耗及費用,逐項提出證明,包括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捐、以出租財產為標的物的保險費、貸款購屋而出租所支付的利息等。納稅義務人可先行核算,從租金收入中減除後,再以餘額做為租金所得報稅,擇高適用。
二、避免無出租卻被認為有租金收入
如果將房屋無償借給配偶或直系親屬以外的親朋好友做生意,或做執行業務的事務所使用,不論實際上有無收取租金,都要申報租賃所得。但若是無償提供給直系親屬或配偶以外的個人作住家使用,且已由雙方當事人以外的二人證明確係無償借用及法院公證,就可以不用設算租金。
三、彈性運用押金孳息所得的申報規定
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納稅義務人若將出租房屋的押金,存到銀行所孳生之利息,可選擇將這些利息列為租賃所得申報,就可減掉租賃所得的必要費用;或是這些利息如果能確實證明是押金或典價存放銀行所產生的,並已經申報了利息所得,則可以列入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扣除,不用再計算租賃所得。
至於在外租屋或是住宿學校的租屋族,可以享有一年最高12萬元的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只要承租的房子為自住而非營業用途,並附上租屋契約、租金付款證明、與戶口名簿或切結書擇一。但是前提是,租屋為自住使用,且如果已經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的話,就不可再扣除房屋租金支出。
舉例來說,若是在外租屋的單身無殼蝸牛族,以每月租金12,000元來講,一年下來房租支出也有14.4萬元,若是採用列舉扣除額申報,房租支出的列舉上限為12萬元,遠遠超過標準扣除額的46,000元,假設最後所得淨額適用最低6%的級距,這樣便可以產生 (120,000-46,000)x 6%=4,440元的節稅效果。
依照國稅局的解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不受一間房屋只能申報一次的限制,也就是說,如果數人合租一間房屋,每個人可以列舉扣除的上限都是12萬元。只是,如果是前半年租屋、後半年晉身為有殼族並有購屋借款利息的情形,就只能選擇其中一種申報,因此納稅人就必須衡量並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不論是租屋而居的「房客族」,還是擁有許多不動產出租的「包租公」,或是購屋、售屋族群,只要了解稅法相關規定,就可以省下一筆不小的稅金,因此,建議納稅義務人蒐集相關的不動產節稅資訊,並備妥所需證明文件,為自己規劃最划算的繳稅方式。

資料彚整:

註:納稅義務人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申報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
資料來源:永慶房仲集團、國稅局

資料來源:國稅局
綜合所得稅的各類申報項目之中,與不動產交易相關而可能產生的稅務,大致可以分為四大類:
一、售屋:財產交易所得、財產交易損失、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二、購屋: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三、出租屋:房屋租賃收入;
四、承租屋:房屋租金支出。
售屋族「財產交易損失舉證」節稅法
以賣房子的屋主而言,最單純的情況是因為售屋產生所得,而最簡單的申報方法,則是以「房屋評定現值」的固定比率計算出售屋所得。舉例來說,該房屋位於台北市,房屋評定現值為100萬元,依財政部公告出售的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為29%,在申報所得時就需填寫財產交易所得為29萬元。
但若是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計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也可以選擇按實際發生的價額申報。所謂「取得成本」是指取得房屋的價金與購入房屋達可使用狀態前一切必要費用,包括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仲介費等,以及在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的利息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至出售前,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非二年內所能耗竭的增置、改良或修繕費,而「移轉費用」則包括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及搬運費等。
也就是說,屋主當初購屋時,付出的相關稅費、仲介費和代書費等,以及購屋之後的裝修費用,加上購屋之前付出的利息,如果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都可以扣抵。
此外,若屋主是以低價賠售,則依據所得稅法規定,財產交易損失可扣抵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如果當年度不夠扣扺,可以之後3年的財產交易所得扣除。所以最好先將買進和賣出的相關文件準備齊全,做為報稅時列報扣除的憑證。
購屋族「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節稅法
從買房子的納稅義務人來看,在資金運用的槓桿原則下,多數人買房子都會向金融機構貸款。如果購買自用住宅有向金融機構辦理借款,購屋借款利息也可以列舉扣除,每年扣除額最高為30萬。但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並以當年實際支付的該項利息支出,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申報扣除。
舉例來說,小明在去年支出的購屋貸款利息共50萬元,但他在銀行的利息收入有10萬元,在申報購屋借款利息時,需以50萬元減去10萬元,得到餘額40萬元,但是餘額已超過申報額度上限的30萬元,因此只能以30萬元作為申報。
換屋族「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節稅法
至於去年曾經以小換大、以舊換新的換屋族,在申報所得稅的時候,到底有沒有節稅的招數呢?當民眾同時有購屋及售屋行為時,若購買的房屋價值大於出售房屋,是有機會可以依法申請自綜合所得稅額中扣抵或退還,也就是所謂的「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一項由於涉及買、賣不同角度的交易程序,每每遇到報稅的時候,也是民眾最感到吃力的申報項目。其實只要把握幾個重點原則,便可正確檢視自己是否符合申報條件。
一、不論買進或賣出的兩間房屋皆須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
二、購屋的價格必須高於出售的價格。
三、兩間房屋產權登記的時間必須在二年以內。
四、兩間房屋登記名義人為本人或配偶均可適用,不限於同一人。
房東族節稅撇步三大招
低利時代中,越來越多的退休族、頂客族或一般投資客以買屋出租的方式,來賺取穩定的租金報酬,但對於這些包租公或包租婆而言,如何報稅常是頭痛問題,有巢氏房屋表示,房東節稅其實不難,基本上可從下列方向進行:
一、備妥憑證,提高可供扣除額
對租賃所得的申報方式,一種是不需任何證明文件,在申報房屋租賃所得的時候,可以選擇依照財政部公告的計算方式,以全年實收租金的57%(扣除43%必要費用);另一種是採列舉扣除方式,即對因租賃而發生合理、必要損耗及費用,逐項提出證明,包括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捐、以出租財產為標的物的保險費、貸款購屋而出租所支付的利息等。納稅義務人可先行核算,從租金收入中減除後,再以餘額做為租金所得報稅,擇高適用。
二、避免無出租卻被認為有租金收入
如果將房屋無償借給配偶或直系親屬以外的親朋好友做生意,或做執行業務的事務所使用,不論實際上有無收取租金,都要申報租賃所得。但若是無償提供給直系親屬或配偶以外的個人作住家使用,且已由雙方當事人以外的二人證明確係無償借用及法院公證,就可以不用設算租金。
三、彈性運用押金孳息所得的申報規定
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納稅義務人若將出租房屋的押金,存到銀行所孳生之利息,可選擇將這些利息列為租賃所得申報,就可減掉租賃所得的必要費用;或是這些利息如果能確實證明是押金或典價存放銀行所產生的,並已經申報了利息所得,則可以列入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扣除,不用再計算租賃所得。
房客族「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節稅法
至於在外租屋或是住宿學校的租屋族,可以享有一年最高12萬元的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只要承租的房子為自住而非營業用途,並附上租屋契約、租金付款證明、與戶口名簿或切結書擇一。但是前提是,租屋為自住使用,且如果已經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的話,就不可再扣除房屋租金支出。
舉例來說,若是在外租屋的單身無殼蝸牛族,以每月租金12,000元來講,一年下來房租支出也有14.4萬元,若是採用列舉扣除額申報,房租支出的列舉上限為12萬元,遠遠超過標準扣除額的46,000元,假設最後所得淨額適用最低6%的級距,這樣便可以產生 (120,000-46,000)x 6%=4,440元的節稅效果。
依照國稅局的解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不受一間房屋只能申報一次的限制,也就是說,如果數人合租一間房屋,每個人可以列舉扣除的上限都是12萬元。只是,如果是前半年租屋、後半年晉身為有殼族並有購屋借款利息的情形,就只能選擇其中一種申報,因此納稅人就必須衡量並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不論是租屋而居的「房客族」,還是擁有許多不動產出租的「包租公」,或是購屋、售屋族群,只要了解稅法相關規定,就可以省下一筆不小的稅金,因此,建議納稅義務人蒐集相關的不動產節稅資訊,並備妥所需證明文件,為自己規劃最划算的繳稅方式。
財政部公告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
資料彚整:
綜合所得稅購屋交易相關申報項目一覽表
註:納稅義務人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申報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
資料來源:永慶房仲集團、國稅局
綜合所得稅「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檢附憑證說明
資料來源:國稅局
重購退稅的稅金如何計算?申請的條件為何?
問題:張先生一家打算賣掉舊房子換個大一點的家,聽說換屋可以申請「重購退稅」,請問退稅金額是如何計算?是否有限制條件?
解答:重購退稅的稅金計算公式為:
退稅金額=新購土地價格+已繳土地增值稅-舊房子土地價格
此外,新購土地價格必須超過原出售之土地價格扣除土地增值稅,使得就其「已繳納之增值稅」內,申請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買土地地價之數額。簡單來說,新購土地金額加上已繳土地增值稅大於舊有土地價值,最多可退稅金額為已繳納土地增值稅為上限。
舉例來說,張先生若先賣再買,舊房子土地地價現值為300萬元,出售時繳納80萬土地增值稅,而新購房屋土地價格為320萬元,則實際可退稅金額為80萬(算式如下)。
320萬(新購土地價格)+80萬(已繳土地增值稅)-300萬(舊房子土地價格)=100萬
如果張先生新購房屋土地價格為280萬元,則實際可退稅金額為60萬(280萬+80萬-300萬=60萬);如果張先生新購土地價格低於220萬時,就無法辦理重購退稅。另外,張先生的新購房屋在五年內移轉或變更使用時,重購退稅款將會被要求追回。
想申請「重購退稅」,需符合的要件如下:
一、符合自用住宅:土地所有權人/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出售前一年內無出租營業;
二、買賣標的需在二年內完成登記:無論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均可;
三、面積限制:出售及承購土地不超過都市土地三公畝、非都市土地七公畝
四、同一個人:出售及重購土地所有權人需為同一個人
解答:重購退稅的稅金計算公式為:
退稅金額=新購土地價格+已繳土地增值稅-舊房子土地價格
此外,新購土地價格必須超過原出售之土地價格扣除土地增值稅,使得就其「已繳納之增值稅」內,申請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買土地地價之數額。簡單來說,新購土地金額加上已繳土地增值稅大於舊有土地價值,最多可退稅金額為已繳納土地增值稅為上限。
舉例來說,張先生若先賣再買,舊房子土地地價現值為300萬元,出售時繳納80萬土地增值稅,而新購房屋土地價格為320萬元,則實際可退稅金額為80萬(算式如下)。
320萬(新購土地價格)+80萬(已繳土地增值稅)-300萬(舊房子土地價格)=100萬
如果張先生新購房屋土地價格為280萬元,則實際可退稅金額為60萬(280萬+80萬-300萬=60萬);如果張先生新購土地價格低於220萬時,就無法辦理重購退稅。另外,張先生的新購房屋在五年內移轉或變更使用時,重購退稅款將會被要求追回。
想申請「重購退稅」,需符合的要件如下:
一、符合自用住宅:土地所有權人/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出售前一年內無出租營業;
二、買賣標的需在二年內完成登記:無論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均可;
三、面積限制:出售及承購土地不超過都市土地三公畝、非都市土地七公畝
四、同一個人:出售及重購土地所有權人需為同一個人
贈與現金或不動產,哪一種贈與稅比較低?
【問題】
我兒子今年底時要結婚,想在住家附近購買一間約1200萬元的房子做為結婚新房,本來想送錢讓兒子去買,但聽朋友說贈與稅很多,還不如直接買房子送會比較省稅,這是真的嗎?應該送現金或是送房子比較划算?有沒有更好的贈與節稅方法?
【解析】
財產所有權人以自己的財產無償贈與他人,經他人接受而產生效力,便稱為「贈與」。每人每年均有111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註:95年起因達到物價標準,贈與免稅額從100萬元調高到111萬元),不管贈與對象是誰皆適用。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三項:「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買財產者,其資金。但該財產為不動產者,其不動產。」也就是說若是把錢送給子女,由子女自行購買房子時,依遺贈稅法規定,贈與金額依該筆資金認定;若是購買不動產送給子女時,贈與金額依該不動產認定。
而不動產價值認定依遺贈稅法第10條規定,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又依遺贈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免稅額一百萬元。」(註:已調高為111萬元)及第20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一百萬元。」平常年度父母每年只能各自免稅贈與子女111萬元,在子女婚嫁當年父母可再免稅贈與子女最高100萬元,因此贈與人之子女該年度有婚嫁時,贈與人該年度的免稅額便可有211萬元。
舉例來說,陳先生欲贈與之標的市價為1200萬元,但土地公告現值為4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為100萬元時,若陳先生是直接送1200萬元給兒子做為買房子資金時,依遺贈稅法第19條規定,贈與稅計算方式如下:[(12000000-2110000)X27%-1097000]=1573300元,陳先生需繳交高達1573300元的贈與稅,但陳先生購買房子贈與給兒子時,贈與價值變為只有500萬元,贈與稅只需繳 [(5000000-2110000)X9%-70100]=190000元,相較之下二者所負擔的贈與稅相差1383300元,故陳先生可利用不動產的公告現值通常遠低於市價的特性,事先規劃達到節稅目的。
申報綜所稅要注意! 購屋糾紛解約後之賠償金需提出證明才可扣除
又到了報稅的季節,最高行政法院提醒民眾,若於買屋的過程中與建設公司發生糾紛解約後,取得的利息損失、賠償金或違約金等,是不可以自行從所得稅中扣除,否則不得自行扣除費用。
一位蔡姓民眾在民國84年與建設公司簽約購買一棟預售屋,事後因發現房屋施工品質不良,於87年時與建設公司協議解約,除歸還已預付的房款外,並獲得61萬元的利息損失及90萬元的違約金,與近40萬元的賠償金額。但蔡姓民眾卻於報稅時,自行從利息及賠償金中扣除55%的必要費用,只申報其他所得30萬元與65萬元。經過國稅局核定後,在沒提出任何成本費用證明的前提下,蔡姓民眾必須如數申報61萬元的利息所得,以及130萬元的其他所得。
所得稅法中規定,納稅人若有其他所得,可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為其所得額。在費用標準方面,在財政部74年所發布的解釋函中,個人遷讓非自用房屋、土地所得的補償收入,可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如果無法提出成本費用證明,可以補償費收入的50%為所得額,申報繳納總合所得稅。
不過,經由最高行政法院說明,上述的解釋函所指的是遷讓房屋的情形,並不是指解除契約後所得到的補償金額。因此,若民眾於解約後所取得的賠償金或利息損失等,在申報所得時,需提出成本費用舉證,才能於所得中扣除後報稅。
在利息所得方面,納稅人因購屋糾紛,經法院判決除歸還價金外,所加計的利息屬於利息所得,並非損害賠償金,因此並不能扣除成本費用。而賠償金的部分,所得稅法雖授權財政部訂出成本費用標準,但範圍只限於租賃、權利金所得等,其他的所得仍需經過舉證後,才能自所得中扣除。
一位蔡姓民眾在民國84年與建設公司簽約購買一棟預售屋,事後因發現房屋施工品質不良,於87年時與建設公司協議解約,除歸還已預付的房款外,並獲得61萬元的利息損失及90萬元的違約金,與近40萬元的賠償金額。但蔡姓民眾卻於報稅時,自行從利息及賠償金中扣除55%的必要費用,只申報其他所得30萬元與65萬元。經過國稅局核定後,在沒提出任何成本費用證明的前提下,蔡姓民眾必須如數申報61萬元的利息所得,以及130萬元的其他所得。
所得稅法中規定,納稅人若有其他所得,可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為其所得額。在費用標準方面,在財政部74年所發布的解釋函中,個人遷讓非自用房屋、土地所得的補償收入,可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如果無法提出成本費用證明,可以補償費收入的50%為所得額,申報繳納總合所得稅。
不過,經由最高行政法院說明,上述的解釋函所指的是遷讓房屋的情形,並不是指解除契約後所得到的補償金額。因此,若民眾於解約後所取得的賠償金或利息損失等,在申報所得時,需提出成本費用舉證,才能於所得中扣除後報稅。
在利息所得方面,納稅人因購屋糾紛,經法院判決除歸還價金外,所加計的利息屬於利息所得,並非損害賠償金,因此並不能扣除成本費用。而賠償金的部分,所得稅法雖授權財政部訂出成本費用標準,但範圍只限於租賃、權利金所得等,其他的所得仍需經過舉證後,才能自所得中扣除。
什麼是不動產說明書?
在不動產的交易過程中,產權調查是很重要的一環,不動產說明書就是產權調查後的書面結果。不動產的交易因為動輒上百萬、甚至上千萬,惟有透過交易前嚴密的產權調查,確認清楚交易標的內容、現況使用及管理情形有無特殊限制等,才能避免交易糾紛。
消費者在買賣房屋時,了解買賣標的物的詳細資料是非常必要的,而在閱讀一本不動產說明書時,有哪些又是買賣房屋時不可遺漏的必讀資料,以下列舉重要項目說明:
一、登記簿謄本
登記簿是地政機關記載土地、建物權利狀態的法定簿冊,可分為「土地登記簿」、「建築改良物登記簿」。在登記簿中可詳細看到:土地及建物座落、面積、門牌、權利範圍、有無限制登記、停車位產權狀況等。
二、地籍圖
地籍圖顯示了建物所在的土地形狀、大小、座落、界址、面積、都市計畫道路狀況等,要特別留意的是房子有沒有可能建在道路用地上或是公共設施用地上,這可是攸關屋主權益的大事。
三、建物平面圖建物位置圖
建物測量成果圖標示了建物座落的基地號、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面積、總樓層數及其所在樓層、測量後之建物各邊界尺寸等。屋主可了解實際建物面積大小,以及附屬建物像是陽台、雨遮等面積,及清楚知道擁有的實際房屋室內坪數。
四、土地及建物目前現況管理與使用情形
目前土地和建物的管理使用,要注意的是有無分管協議,像是大樓的管理委員會所召開的住戶大會的各項決議事項、會議記錄等。
五、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土地使用分區會影響將來開發的可能性,例如屋主想申請營業登記等,就必須弄清楚土地使用分區現況。
六、是否有其他建物瑕疵情形
建物本身是否有滲漏水、是否增建、或是地震後有無龜裂等情況。
七、交易價金、付款方式
詳列價格和付款方式是為了避免金錢爭議,更是為了讓價格透明化。
八、應納稅額、規費項目之負擔方式
同樣是讓交易合理透明,將每項應繳納的稅額和規費記載在說明書上,買賣雙方都可清楚看出互相應負擔的部分,日後不會有不必要的爭議。
九、其他特殊約定事項
此部分是買賣雙方互相約定的其他交易條件,例如賣方希望買方配合辦理土地增值稅減半的優惠,而買方亦會希望賣方配合辦理政府優惠貸款等。
1.土地座落、基地面積、權利範圍
2.權利種類:所有權、他項權利
3.所有權人及其住址
4.現況是否有依慣例使用
5.有無出租或占用情形
6.土地使用管制內容:土地使用分區
7.土地權利登記狀態:有無他項權利之設定情形、或是限制登記情形
8.重要交易條件:交易種類、交易價金、付款方式、應納稅額、規費項目及負擔方式
買賣房屋不可遺漏的必讀資料
消費者在買賣房屋時,了解買賣標的物的詳細資料是非常必要的,而在閱讀一本不動產說明書時,有哪些又是買賣房屋時不可遺漏的必讀資料,以下列舉重要項目說明:
一、登記簿謄本
登記簿是地政機關記載土地、建物權利狀態的法定簿冊,可分為「土地登記簿」、「建築改良物登記簿」。在登記簿中可詳細看到:土地及建物座落、面積、門牌、權利範圍、有無限制登記、停車位產權狀況等。
二、地籍圖
地籍圖顯示了建物所在的土地形狀、大小、座落、界址、面積、都市計畫道路狀況等,要特別留意的是房子有沒有可能建在道路用地上或是公共設施用地上,這可是攸關屋主權益的大事。
三、建物平面圖建物位置圖
建物測量成果圖標示了建物座落的基地號、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面積、總樓層數及其所在樓層、測量後之建物各邊界尺寸等。屋主可了解實際建物面積大小,以及附屬建物像是陽台、雨遮等面積,及清楚知道擁有的實際房屋室內坪數。
四、土地及建物目前現況管理與使用情形
目前土地和建物的管理使用,要注意的是有無分管協議,像是大樓的管理委員會所召開的住戶大會的各項決議事項、會議記錄等。
五、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土地使用分區會影響將來開發的可能性,例如屋主想申請營業登記等,就必須弄清楚土地使用分區現況。
六、是否有其他建物瑕疵情形
建物本身是否有滲漏水、是否增建、或是地震後有無龜裂等情況。
七、交易價金、付款方式
詳列價格和付款方式是為了避免金錢爭議,更是為了讓價格透明化。
八、應納稅額、規費項目之負擔方式
同樣是讓交易合理透明,將每項應繳納的稅額和規費記載在說明書上,買賣雙方都可清楚看出互相應負擔的部分,日後不會有不必要的爭議。
九、其他特殊約定事項
此部分是買賣雙方互相約定的其他交易條件,例如賣方希望買方配合辦理土地增值稅減半的優惠,而買方亦會希望賣方配合辦理政府優惠貸款等。
不動產說明書[土地]之應記載事項
1.土地座落、基地面積、權利範圍
2.權利種類:所有權、他項權利
3.所有權人及其住址
4.現況是否有依慣例使用
5.有無出租或占用情形
6.土地使用管制內容:土地使用分區
7.土地權利登記狀態:有無他項權利之設定情形、或是限制登記情形
8.重要交易條件:交易種類、交易價金、付款方式、應納稅額、規費項目及負擔方式
購屋糾紛多 翟威甯:交屋有瑕疵 拍照存證買屋問題
台中縣政府消保官翟威甯統計發現,十件消費申訴案其中就有三件屬購屋糾紛,提醒消費者簽約時一定要使用公部門頒訂契約,交屋時如發現有瑕疵也務必要拍照存證,並且要逐項點交,以免日後爭議發生。
這一、二年房地產熱,建商推出許多建案,這些建案陸續交屋,但交屋後卻出現不少糾紛,近期就有不少消費者向翟威甯投訴購屋糾紛。
以十月十九日而言,上午先是龍井鄉某透天厝一百六十多戶住戶集體投訴指稱建商涉嫌廣告不實,下午則有大雅鄉某透天厝四十多戶住戶集體投訴指稱花了六百多萬元購買三樓半透天厝,交屋不但一年問題叢生。
包括屋子漏水、公設未點交、建坪縮水等,兩件申訴案內容相似,翟威甯將現場履勘再做後續動作。
翟威甯統計發現,購屋糾紛確實多,十件申訴案購屋糾紛就佔了三件,購屋糾紛比率確實不低,為減少購屋糾紛,確保消費者權益,翟威甯提醒消費者不管是購買成屋、預售屋或中古屋,一定要使用內政部頒定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或公平交易委員會頒定的預售屋買賣契約,公部門頒定的契約內容最完整,交屋時如發現有瑕疵,務必拍照存證,並以存證信函通知建商改善。
另外,點交時務必逐項點交,一一核對是否與合約內容一致,千萬不要委託建商或代銷公司點交,管理委員會成立後也要要求建商提供原始設計圖、水電及結構藍圖等,以利日後維修之用。
翟威甯建議,個人契約如有增修,務必要求建商蓋公司章以示負責,如有增建,對於產權、費用等問題,也要要求建商說清楚,以免事後牽扯不清,衍生糾紛。
這一、二年房地產熱,建商推出許多建案,這些建案陸續交屋,但交屋後卻出現不少糾紛,近期就有不少消費者向翟威甯投訴購屋糾紛。
以十月十九日而言,上午先是龍井鄉某透天厝一百六十多戶住戶集體投訴指稱建商涉嫌廣告不實,下午則有大雅鄉某透天厝四十多戶住戶集體投訴指稱花了六百多萬元購買三樓半透天厝,交屋不但一年問題叢生。
包括屋子漏水、公設未點交、建坪縮水等,兩件申訴案內容相似,翟威甯將現場履勘再做後續動作。
翟威甯統計發現,購屋糾紛確實多,十件申訴案購屋糾紛就佔了三件,購屋糾紛比率確實不低,為減少購屋糾紛,確保消費者權益,翟威甯提醒消費者不管是購買成屋、預售屋或中古屋,一定要使用內政部頒定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或公平交易委員會頒定的預售屋買賣契約,公部門頒定的契約內容最完整,交屋時如發現有瑕疵,務必拍照存證,並以存證信函通知建商改善。
另外,點交時務必逐項點交,一一核對是否與合約內容一致,千萬不要委託建商或代銷公司點交,管理委員會成立後也要要求建商提供原始設計圖、水電及結構藍圖等,以利日後維修之用。
翟威甯建議,個人契約如有增修,務必要求建商蓋公司章以示負責,如有增建,對於產權、費用等問題,也要要求建商說清楚,以免事後牽扯不清,衍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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