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3日 星期二

銀行拒成詐騙集團幫兇 提供「指定撥款委託書」

近年來由於經濟不景氣,民眾遭詐騙集團以電話、手機簡訊、郵件,冒名金融中心刷卡、國稅局、電信局、勞農保退稅、退費、中獎等方式詐騙錢財等事件層出不窮,而價值不菲的不動產,也逐漸成為詐騙集團鎖定,過去詐騙買方利用不動產交易及產權轉移過程複雜繁瑣之特性,以及銀行控管之漏洞,造成消費者財產上的損失,有鑑於此,房仲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蔡豪與丁守中委員曾於年初召開「健全銀行體系、保障交易安全」公聽會,提出銀行撥款上的漏洞;針對此項撥款造成房地產交易安全的缺失,銀行公會全聯會已於10月25日發函至各銀行,將研擬完成的「指定撥款委託書」提供各會員銀行及信用合作社,作為銀行日後在房屋交易授信實務上之應用,也提供房屋賣方在房屋交易上更深一層的保障。
高雄市房仲公會理事長楊耀龍表示,公會長期以來便不斷接獲會員公司的反應,有些買方擅自取走貸款後拒不出來交屋,且常見自售屋主遭買方詐騙,買方向銀行辦理高額貸款後捲款潛逃的案件,因此,極需銀行業者的協助,共同加以把關防範;經房仲公會全聯會法規會的努力,以及銀行公會的善意回應下,終於制定以買賣雙方共同簽署「指定撥款委託書」,提供各銀行作為防範詐騙、糾紛控管的新機制,對不動產交易安全來說又向前跨出一大步。
協助推動「銀行指定撥款委託書」措施的永慶房屋法務副總吳朝發表示,銀行提供這份「指定撥款委託書」可保障不動產交易過程中買方貸款的用途及流向,讓賣方順利取得交屋尾款。吳朝發解釋,「指定撥款委託書」至少可解決兩項目前常見的房地產交易漏洞,第一、不法詐騙集團佯充買方,先爽快下定金取得屋主信任,再持屋主交出來的土地及房屋權狀辦理高額貸款後捲款潛逃,屋主沒拿到錢,房屋卻面臨拍賣命運,尤其詐騙集團慣用鎖定以「無抵押權設定,且無人居住的不動產」賣方下手,因為銀行核撥貸款時不用經過代償之手續,且貸款金額可全數拿走,以今年全台買賣移轉件數超過45萬件之房屋交易市場來說,預計有一成的房屋無抵押設定,極易被詐騙集團鎖定,類似的詐騙案件,在法院訴訟案件及社會新聞中屢見不鮮。
第二、正常的房地產交易過程中,常出現買方擅自從銀行取走貸款,拒絕出來付給賣方尾款,辦理交屋手續的案件,令代書及房仲業界防不勝防。以上兩項房地產交易安全漏洞均因過去銀行業者只認定前來申辦貸款的買方即為所有權人,根本不在乎核貸款為支付賣方尾款之用途,因此才會有以上兩種常見的交易安全事件重覆出現,許多消費者因此傾家蕩產。
吳朝發鄭重呼籲,自即日起,無論是屋主自行賣房子,或透過仲介公司成交,當買方需辦理貸款給付尾款時,記得要求承辦代書向銀行索取「指定撥款委託書」,讓買賣雙方共同簽署決定撥款之流向。在此份「指定撥款委託書」買賣雙方共有四項約定可供選擇:第一、指定貸款匯入賣方戶頭;第二、指定貸款匯入履約保證專戶控管;第三、指定貸款用以清償賣方貸款;第四、由買賣雙方共同約定的其他撥款方式。
當買賣雙方選擇其一的約定後,銀行將依據雙方之約定來辦理,且除非雙方重新約定,否則不能任由一方片面修改,如此將可確保賣方尾款之安全,吳朝發最後提醒消費者,將「指定撥款委託書」交給銀行時,記得以影本讓銀行簽收,並妥善保存好簽收影本,以確認銀行已收到委託書正本,避免日後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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